各工会小组: 2019年我校将开展新一轮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加强浙江省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总工发[2015]13号)、《关于〈加强浙江省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补充意见》(浙总工发[2016]17号)、《关于调整和完善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浙总工发[2018]24号)、《关于加强职工疗休养活动纪律要求的函》(2018年8月发)和省直机关工会《关于加强省直机关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直工[2018]3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一)在校工作一年以上(2018年7月31日前来校报到)的在岗教职工均可报名参加疗休养。 (二)2019年当年退休的教职工。 (三)不安排非本校教职工参加疗休养。 二、线路及时间 (一)福建厦门,7月8-12日。 (二)江西井冈山,7月8-12日。 (三)宁波宁海,7月8-12日。 (四)温州洞头,7月15-19日。 (五)台州温岭,7月22-26日。 (六)7月29日-8月2日:金华武义。 疗休养行程详见附件。 三、经费标准 疗休养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费等,按400元/天/人、总费用不高于2000元/次/人的限额标准执行。今年赴省外疗休养实际需要的费用为厦门2480元、井冈山2400元,超过限额标准部分由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自理。 四、报名方法 需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向所在工会小组报名,由组长将《2019年教职工疗休养报名表》(附后)电子版于6月20日前报工会,电子邮箱27593128@qq.com。 五、有关事项 (一)根据省总工会要求,赴外省疗休养人数不得超过当年参加疗休养人数的三分之一,今年将依次优先考虑学校2018年度综合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当年退休及近三年(2022年7月31日前)即将退休教职工赴外省疗休养,赴外省疗休养教职工三年内不重复安排跨省疗休养。 (二)根据疗休养报名情况,报名不足25人或报名人数特别多的线路,工会将在征求相关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与旅行社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三)学校与旅行社签订疗休养合同后(通常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报名人员和线路一般不作更改,请教职工报名前尽量考虑周全。教职工报名参加疗休养一经确认,不得随意变更,疗休养计划实施后(以学校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因个人原因无法成行的,视作已享受过疗休养一次,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教职工个人承担。 (四)学校不安排非本校教职工参与疗休养,确有需要带家属(仅限配偶、子女)的教职工可与承接旅行社(行程单上有联系人电话)联系,所有费用自理并直接支付给旅行社,原则上需包房住宿。教职工需承担随行家属的全部安全责任。 六、纪律要求 为确保疗休养活动健康规范有序地开展,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加强浙江省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职工疗休养活动纪律要求的函》相关规定,对疗休养纪律作如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疗休养纪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省总工会职工疗休养活动纪律要求,规范疗休养内容和时间,严格控制费用支出,禁止变相公款旅游。不得违规参与娱乐活动,不得从事迷信活动。 (二)不提倡疗休养时从事公务活动,确属需要,该公务活动不得按公务标准报销差旅费,不得领取补贴,不得接受公务宴请。 (三)疗休养期间教职工需服从安排,不随便离团。如有特殊原因需中途离团、不随团返杭或提前结束疗休养的,须事前征得学校领队和旅行社同意后方可离团,并视作已享受疗休养。 (四)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预防各类事故发生。要注意交通安全,避免人身伤害。要注意财物安全,保管好自己的随身行李物品。要注意游览安全,不擅自单独行动。要注意饮食安全,不吃不洁食物,不酗酒醉酒。 开展教职工疗休养是学校党政关心广大教职工、通过工会实施的一项集体福利事业,是工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工会小组要在所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做好2019年教职工疗休养工作,务必通知每一位教职工,避免遗漏。 工会咨询电话:座机2636、2382,短号638038 附:1.2019年教职工疗休养报名表 2.疗休养参考行程 工会委员会 2019年6月17日 190611教职工疗休养报名表 0708-12厦门 0708-12井冈山 0708-12宁海 0715-19洞头 0722-26温岭 0729-0802武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