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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会员入会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10访问次数:字号:[ ]

 

浙江省直属机关文体协会文件

 

浙直体〔2015〕3 号

 

关于做好2015年会员入会登记工作的通知

 

省直机关各厅局,协会各活动队:

为不断满足省直机关干部职工参与文体活动的需求,提高协会会员艺术水准和运动技能水平,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2015年将对省直机关要求加入协会的新会员和老会员进行注册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会员入会办法

1、入会资格:凡是省直机关正式在编的干部职工均可申请加入协会。

2、入会办法:新会员入会需交一寸照片1张,并填写协会个人会员申请表(见附件1,此表可自行复印)报所在单位工会审核签发意见后,由各单位工会按照参加活动项目分类表(见附件2)集中分类填报与会员申请表一并报协会秘书处,原则上每人报一项活动;经相关活动队确认后,缴纳会费,即可成为本会注册会员。

二、老会员转项办法

老会员需转项的,应向所在活动队提出转项申请,所在活动队在会员证转接关系栏内填写意见后,会员方可到新的活动队办理缴费注册登记手续;接收的活动队应及时为转项会员办理转接手续。

三、会员退会办法

按照协会《章程》规定,一年内不参加活动的会员,视为自动退会,由所在活动队造册并收回会员证交协会秘书处注销。已到退休年龄的会员(年龄一般不得超过60周岁),除有关活动队提请保留的技术骨干(35名),并报协会批准,其他不再保留本会会籍。

四、团体会员单位

凡有干部职工参加协会活动的单位均视为团体会员单位。

五、团体、个人会费标准

1、团体会费缴纳标准:根据省直机关工委〔2003〕16号文件精神,开展“1加1”活动经费来源的原则,每年团体会员单位需缴纳团体会费1000元,以支持协会活动的开展。

2、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会员参加活动项目不同,收费标准不同。协会原则规定会员会费上限不得超过300元,下限不得低于100元,具体收费标准由各活动队视情况定(见附件3)。

六、会员登记注册截止时间

会员登记注册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各活动队不得自行招收非注册会员。

七、会费缴纳时间

团体及个人会费缴纳时间:2015年4月30日前,各厅局工会上报新会员申请表和参加活动项目报名登记分类表时一并缴纳团体和个人会费,今年团体会费和个人会费按一年缴纳。

请各单位工会接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2015年新会员入会工作。

 

附件:1、个人会员申请表

2、参加活动项目报名登记分类表

3、2015年各活动队活动概况表

 

浙江省直属机关文体协会

2015年3月24日

 

附件1

附件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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