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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教职工春游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6访问次数:字号:[ ]

各二级分工会:

    为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工会小家凝聚力,建设和谐温馨的杭医健康幸福家,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心向党--喜迎二十大·建功新时代”2022年教职工春游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形式

(一)以各二级分工会为活动单位,人数较多的分工会可以分为若干工会小组(不超过50/组),分批、分期开展户外活动,不建议在环境较为封闭的室内开展活动。

(二)活动建议委托旅行社组织,需签订委托协议或旅游合同。

可以采取步行、骑自行车、登山、摄影、垂钓、乡村等户外健身活动形式,追寻红色印记,开展温馨小家春游活动。

二、活动范围

按照《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补充通知》文件精神和上级工会相关规定,在大杭州地区范围内的旅游景点活动,并且当日往返。(不到中央明令禁止风景名胜区开展活动)

    三、       活动时间

双休日,活动截止日期为630日。

四、活动经费

每人200元(开支范围为租车费、门票、餐费、活动用品等),其中,用餐标准不超过100/人,如活动仅有餐费支出,则不超过40/人。(用餐经费不得列支烟酒费用)

五、相关要求

(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体温异常,健康码异常或者处在健康管控期间的教职工,不参加活动。建议分批、分组、分餐(聚餐不超过20人,可选择打包取食,错峰用餐,公筷公勺)开展户外活动

(二)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备免洗消毒液、避免到人群密集或通风不畅场所和区域等。

(三)严格按照《杭州医学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暂行规定》(详

见附件)使用活动经费及财务报销。使用活动经费必须刷公务卡,且活动结束后凭一个月内的正规发票报销,报销截止73日。

(四)各二级分工会要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加,认真策划、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健康开展。活动参与率不得低于60%,未参加活动者视作自动放弃,费用不得报销、不作结余。

(五)重视活动后的宣传报道,展示工会温馨小家风采。(活动通讯稿作为报销佐证材料之一)

 

附件:杭州医学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暂行规定2020年4号文件:工会经费收支暂行规定.pdf

 

校工会

202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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